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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解读

发布日期:2021-06-20  来源:国际教育交流学院团委办公室   点击量:

2021年2月26日,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了《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4月16日,党中央印发修订后的《条例》,并发出通知,要求认真学习宣传和贯彻《条例》,深入领会《条例》精神,全面掌握《条例》内容,严格遵守和执行《条例》规定。《条例》的修订和实施,对于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建设教育强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这次《条例》修订,主要遵循以下四条原则:

1.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把近年来党中央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建设、教育事业特别是高校党的建设和高等教育工作的重要部署重要指示要求写进《条例》,进一步夯实党的组织制度基础。

2.坚持以党章为根本依据,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把党的十九大党章修正案对事业单位基层党组织职责作用的规定具体化,全面体现近年来党中央出台的重要法规文件中关于高校党的建设的新规定新要求,实现高校党建工作制度的守正创新。

3.坚持问题导向,聚焦解决近年来一些高校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等问题,补短板、强弱项,创新制度安排、强化制度保障。

4.注重深入、系统总结近年来高校党建工作实践经验,健全完善高校党的组织体系、制度体系、工作机制,深化对高校党建工作的规律性认识。新修订的《条例》主要在以下七个方面作了修改:

1.完善高校基层党组织工作的指导思想、目标原则。将坚持教育为人民服务、为中国共产党治国理政服务、为巩固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服务、为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坚守为党育人、为国育才、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等要求写入《条例》,提出高校党组织工作应当遵循5个方面原则。

2.适当调整组织设置和职责。围绕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对高校各级党组织的主要职责作进一步充实,其中党委9条、院(系)级单位党组织6条、教职工党支部6条、学生党支部5条。完善高校党委常委会人员组成结构,规范高校院(系)级单位党组织每届任期5年、党支部每届任期3年,明确党支部设置方式和党支部书记选拔标准。

3.健全高校纪检工作领导体制和机制,强化高校纪委监督执纪问责职责,规范处理违犯党的纪律的线索和案件的要求。

4.在党员队伍建设上,突出加强政治理论教育和党史教育,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建立和落实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的制度,规范和严肃党组织生活,加强党员发展工作。

5.在干部和人才工作方面,要求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加强对人才的政治引领和政治吸纳。

6.强化对高校党组织开展思想政治工作以及领导群团组织的要求。

7.增写“领导和保障”章节,压实各级党委、有关部门党组织抓高校基层党组织建设的工作责任和高校党委的主体责任,对加强高校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队伍建设,强化考核评价等提出要求。 

高校是培养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的重要阵地,高校党建是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条例》中明确指出,高校党组织工作应当坚持党管办学方向、党管干部、党管人才、党管意识形态,领导改革发展,把党的领导落实到高校办学治校全过程各方面,确保党的教育方针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得到贯彻落实。高校要把学习宣传贯彻新修订的《条例》作为一项重要任务,纳入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内容,纳入支部“三会一课”、教师学习、学生学习等,进行集中学习和专题讨论,要对党务工作者和思想政治工作人员进行专题培训,增强做好基层党组织工作本领,以高质量的党建工作引领推动高校为党育人为国育才、实现各项事业高质量发展。

深刻领会学习贯彻《条例》的重要意义。要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性和强烈的使命感、责任感,切实抓好《条例》的学习和贯彻落实工作,大力加强和改进高校党建工作,促进党的建设工作科学化、规范化水平提升,努力为在把握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中推进高校党建工作迈上新台阶,提供强有力的政治保障和组织保障。

精心组织《条例》的学习检查。要强化理论学、立足本职学、融会贯通学、创新思路和方法,全面掌握《条例》的丰富内涵,深刻领会《条例》的精神实质,真正做到熟悉掌握《条例》,自觉贯彻《条例》。重点对照《条例》的相关规定,认真梳理《条例》对高校党的建设工作提出的新要求,就高校各级党组织设置和履行职责情况,贯彻落实党政联席会议制度情况,党员队伍建设特别是大学生党员的培养、教育、发展情况,高校党务工作和思想政治工作队伍建设情况,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等进行深入分析,总结经验,查找不足,推进工作。

切实抓好《条例》的贯彻落实。认真思考和回答涉及高校党的建设的全局性、前瞻性、战略性问题,更好地把握新形势下高校党的建设的发展方向,把党的建设切实融入教学、科研、管理和服务各个环节,实现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的全面融合,深度融合,相互促进。自觉把高质量发展要求贯穿学校党的建设始终,主动适应开启现代化建设新征程和社会进步新趋势,适应广大师生精神需求和思想特点,不断丰富工作载体,拓宽工作渠道,增强党组织的吸引力、凝聚力、战斗力。广泛开展廉洁教育和纪律规矩教育,强化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深化纪检监察机构派驻改革,强化监督职责,提升治理效能。

当前,高校要把学习贯彻落实《条例》与扎实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结合起来,与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关于高等教育的重要论述和最新指示批示精神结合起来,与落实《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关于坚持和完善普通高等学校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的实施意见》等结合起来,与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2021年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意见》结合起来,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坚持和加强党对高校的全面领导,深入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在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提升党建工作质量,充分发挥党委领导核心作用、院(系)党组织政治核心作用、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上取得新成效,在推动高校高质量发展、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办人民满意的高等教育上取得新成绩。



(作者系省纪委监委驻四川旅游学院纪检监察组组长、校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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